河南限塑,​亟待破解的几个难题

禁限塑新规实施,“塑”战如何速决

《河南日报》记者韩春光,2024年1月19日

2024年1月1日,《河南省禁止和限制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施行,不仅标志我省在塑料污染治理立法上迈出坚实步伐,而且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。
近日,围绕《规定》如何稳步实施,记者深入我省部分城乡走访调查。同时向业内人士、相关部门、城乡居民、摊主商户、塑料生产企业和使用单位、许多网友网民进行了意见征集。
城乡落实情况不一
1月上中旬,记者首先选取塑料购物袋进行调查,发现在城市尤其是省会城市的大型商超,基本上已采用可降解塑料袋。
大润发超市郑州市陇海路店工作人员说,早几年该超市就已向顾客提供可降解塑料袋。在丹尼斯超市郑州市人民路店、卜蜂莲花超市郑州市紫荆山路店等大型商超,记者看到可降解塑料袋也已经普遍使用。这些购物袋均为有偿使用,小号中号袋子一个0.5元,大号袋子一个0.6元
郑州市的餐饮门店有的已尝试使用可降解塑料吸管,一些餐饮门店还提供纸质吸管作为塑料吸管的替代品。许多大型商超工作人员表示,尽管《规定》倡导人们在购物时使用可循环的购物袋,但许多顾客还是选择一次性塑料购物袋
然而,在距大润发超市郑州市陇海路店不远的位于城南路、熊耳河边的桥头集贸市场,还有距郑州火车站不远的位于德济路的陇海四季鲜集贸市场等,许多商贩为顾客提供的基本是不可降解塑料袋。他们说,这些不可降解塑料袋是游走商贩来叫卖的,价格很便宜,三五分钱一个,他们免费给顾客使用。
记者到豫东周口、商丘,豫北新乡、安阳等地调查,相比城市大型超市和集贸市场,分布在广大乡村的小超市、小集贸市场等提供给顾客的塑料袋几乎都是不可降解的。每逢集会,许多路边摊点、游走商贩在卖东西时,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更是免费随意提供
虽说厚地膜耐用、好回收,薄地膜难回收、易烂在地里,可在豫东、豫北、豫南等地,一些蔬菜种植农户在买地膜时,仍习惯买一次性不可降解薄地膜,因为这种地膜容易买、成本低,同样的价钱可以覆盖更多的种植面积。
令人唏嘘的是,记者在我省可降解塑料专家陪同下,到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附近多个超市、药店、餐饮店等走访,未见一个真正的可生物降解塑料袋。询问为何不用可降解塑料袋,店员回答还没收到这方面的通知
尽管《规定》第十二条明确,农贸市场、商场、仓储、物流等相关经营者应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置禁止、限制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标示,但记者所到之处并未看到相关标识。
亟待破解的几个难题
走访中记者发现,几个问题被广泛认为是《规定》稳步实施面临的当务之急。
五小场合问题多。记者在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附近的小饭店、小超市、小夜市、小摊贩、小农贸市场等五小场合调查,不仅发现不可降解塑料袋商家免费提供,甚至有不少袋子上印有“可降解塑料袋”“环保包装袋”字样以假乱真。在其他广大城乡五小场合走访,记者遇到的情况大同小异,不可降解塑料袋在这些场合大量存在
真假降解分不清。许多城乡居民说,在众多超市、药店、餐饮店等使用的塑料袋,一些上面印有“降解塑料袋”“环保塑料袋”等字样,不知是真是假,他们分不清。可降解塑料专家告诉记者,甚至一些媒体记者由于缺乏专业知识和辨别能力,采访中也分不清,被蒙蔽。出现在五小场合的不可降解塑料袋,部分来自本省不规范小企业,部分来自邻近省份,其与可降解塑料袋相比,要么重量很轻薄,要么标识不规范,要么字迹较模糊
降解标识待规范。《规定》第十一条明确,支持建立可降解塑料制品溯源体系,推行溯源码管理和可降解塑料专用标识。省塑料协会早在2021年就开展此项工作,以便于消费者识别和政府部门监管。但由于种种原因包括受新冠疫情影响,目前其并未在我省广泛推行,除河南特创、金碧生物、龙都天仁等部分塑料企业已经做到外,市场上难以见到经过认证的、带有可降解塑料专用标识和溯源二维码的塑料制品,而这一做法在海南省早已广泛推行。
举报渠道未畅通。《规定》第十三条明确,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法生产、销售、使用列入禁止、限制名录的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的行为进行举报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、农业农村、商务、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受理处理机制,将举报方式向社会公布,并及时处理举报事项。目前有关部门的举报渠道还未畅通,未公布举报电话、邮箱等。
期盼新规全面落地
首先知晓禁限什么。我省将11个品类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纳入禁限塑名录:厚度小于0.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,厚度小于0.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,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,一次性塑料棉签,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,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,不可降解塑料袋,一次性塑料餐具,一次性塑料吸管,宾馆、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、快递塑料包装。
引导五小场合集中采购。省塑料协会会长段同生说,在五小场合,不规范小厂产品由流动人员送货上门,导致产品质量与溯源难控,应探索建立购物袋集中采购制度。《规定》施行后,一年为过渡期,过渡期内违反规定不予处罚。在过渡期内,执法监管部门应对未进行可降解替代的单位或个人,下发整改通知书,要求其限期整改替代
加强全链条执法监管。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认为,为了确保政策稳步实施和长期效果,应对生产、运输、仓储、批发、销售、使用等环节监管全覆盖,尤其要加强源头监管,严查禁塑违法行为,提升生物降解塑料制品快速检测能力,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及跨省协作等机制。对违法企业和个人通过信用系统向社会公示,跨地域、跨部门联合惩戒,使其一处违法、处处受限
尽快畅通举报渠道。河南特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热切呼吁:将禁塑管理与市场监督执法平台对接,加强执法、监督、举报、替代品生产销售等统一管理,形成线索举报、执法行动与媒体联动机制。像公布环保举报热线12369一样,尽快公布举报电话及邮箱等,对案件查处一起曝光一起。
营造禁塑舆论氛围。省环保协会有关负责人建议,推动公益组织、广大志愿者参与禁塑科普宣传,将禁塑纳入中小学生生态文明教育。党委、政府及各机关事业单位应带头使用可降解塑料制品,让人们知道啥是可降解,啥是不可降解,可降解有啥好处,为啥推广可降解,逐渐形成商家自觉采购、消费者自愿使用的氛围,对塑料制品减量使用、规范使用、循环使用、绿色使用。
引导农民科学使用地膜。河南常年地膜覆盖面积800多万亩,地膜年用量4.11万吨,综合回收率90%以上。全生物降解地膜成本较高,是制约其大规模推广应用的难点,从2022年开始,我省利用中央财政专项补贴资金示范推广全生物降解地膜50万亩,在适宜覆膜作物中占比很小。省农业农村厅有关负责人建议,健全农膜回收利用体系,科学设立地膜残留监测点,为持续开展地膜污染防治提供科学依据。通过基地试点示范,用典型、用效益吸引群众,逐步接受、使用全生物降解地膜。
降解塑料定义应明确。许多网友网民说,海南在禁塑立法与产品名录中对生物降解塑料已经明确,将传统PE、PP、PVC等材料列为非生物降解塑料纳入禁塑范围。而我省《规定》的名录中目前并未将其纳入禁塑范围,这样易导致符合生态发展方向的全生物降解塑料在开始阶段在价格、性能等方面处于劣势。因此我省应参照国家权威部门的最新定义,科学严谨地明确可降解塑料的定义,从而推动《规定》稳步实施,让塑料污染治理取得实质成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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